教师岗位责任制
1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与思想水平。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;热爱学生,教书育人。不准在教学中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灌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,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自己某些不满情绪,更不能以任何方式煽动学生闹事。
2、认真贯彻学院的《教学工作规程》,履行其中规定的各项职责。
服从部领导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,尽职尽责完成交给的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。
3、在开学前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学期授课总计划。该计划内容包括:教学目的要求、教学内容,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名称,重点难点,本学期各教学周的教学进度、测验、考试和其他教学活动的安排。该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,分管教学部主任批准实施执行。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改变,应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部主任批准。根据教学大纲和本学期授课总计划进行教学。
4、深入钻研教材,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。
5、上课(监考)不迟到,不得提前下课。更不得无故缺课,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,应按规定手续报批。
6、课堂讲授应做到概念准确无误,理论联系实际,反映最新科技成果,贯彻辨证唯物主义思想。讲课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,重点突出,条理清楚,板书工整,反映主要教学内容。讲课要用普通话,口语清晰,语言准确、生动。讲课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,调动学生积极思维。要根据学生具体情况,采用多种教学形式,如预习课、讨论课、课堂演示等。要结合各个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、重视学生智力的发展,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能力。
7、对学生加强管理,严格要求,对任何班级学生的出勤、作业、测试、考试应有详细的记录,发现学生的思想、组织纪律、课程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做工作解决,较重大的应及时向所在系汇报。
8、认真负责地做好辅导工作,适量地布置有代表性的作业,定期下班答疑,并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。
9、认真做好考试考查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覆盖面、难度基本相同的两份考试试卷。考试命题应反映对“三基”的要求,还应考查学生的智力和能力;考试方法可以用笔试、口试、开卷、闭卷、课堂试教等形式。教师在考前应组织学生系统的复习,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考试范围,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。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成绩,及时做好试卷分析工作。对补考学生的评分不得降低要求。
10、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如实填报《教师工作登记卡》上交。